转自:成都应急
近期,成都持续查处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以下2起典型案例敲响安全警钟

案例一


2026年5月9日,彭州市消防救援局监督执法人员在天彭街道朝阳中路一经营部,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专项检查时发现,该经营部经营者在建筑物公共门厅停放电动自行车并进行充电,该行为违反了《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项规定,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依据《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彭州市消防救援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6年6月1日,邛崃市文君街道上林郡小区物业人员反应小区某住户多次携带电池进入电梯,疑似入户充电。6月1日下午,文君街道会同邛崃市消防救援局、文君派出所组成联合执法组,直奔上林郡小区开展入户调查。执法人员现场查获改装电池两组,经询问,该住户周某承认其电动三轮车曾在某商家处进行非法改、加装,并将改装后的电池带入家中充电。
邛崃市消防救援局执法人员现场出具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邛消当罚决字〔2026〕第003号),依法给予当事人警告处罚,并当场进行了严肃的消防安全教育,讲明改装电池入户充电的严重危害。


安全提示
电动自行车一旦起火
可能会给人们的生命财产造成极大损失
要正确规范地使用
并进行科学充电
坚决杜绝进楼入室行为
以消除火灾隐患!
这份安全使用指南
请时刻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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